1月8日至1月11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来到宁德市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并对宁德市一家物流公司、一家餐饮企业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悉,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宁德市大中型商场、超市、家电卖场、餐饮、汽车4S店、家具市场、旅行社、旅游景点、停车场、天然气(液化气)、交通运输等23家经营单位。此外,还针对群众反映的价格诉求现场进行调处,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深入寿宁开展调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群众合法的价格权益。(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